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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交通运输部向不符条件高速补助48亿元
2015-06-29 
        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出炉的同时,审计署还发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署组织对4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预算支出2213.49亿元。审计发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门本级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

        不过,审计也查出交通运输部向不符合条件的6条高速公路安排补助资金48.12亿元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等2.5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海洋局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审计案例

        人民银行

        所属机构违规发5630万奖金

        2014年,人民银行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3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拨付的经费补助或奖励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少计收入5630.41万元,直接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2014年,所属金电公司、中国银联及下属银联企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实行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办公及营业用房和服务等项目,涉及金额1.57亿元。

        >>整改正组织进行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交通运输部

        向不符条件高速补助48亿

        2014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人员工资940.81万元。

        至2014年底,所属水运所等5个事业单位未经批准,将12479.87平方米办公和生产用房提供给下属企业无偿使用。

        2013年至2014年,所属交科院、公路所违规向相关单位收取审核、检验等费用1582.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交通运输部向不符合条件的6条高速公路安排补助资金48.12亿元。

        至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向9条未纳入规划的国、省道公路安排车购税资金8.65亿元。

        2009年至2013年,交通运输部将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范围,申报补贴,造成中央财政资金流失12361.06万元。

        >>整改审计问题正组织整改

        交通运输部所属部分单位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告。

        发改委

        超额发工资约1490万元

        2014年,发改委所属小城镇中心违规报销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头等舱机票,涉及金额73.90万元。

        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所属小城镇中心在10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未用的情况下,另外长期租用办公用房3894.37平方米(其中594平方米闲置未用)。2014年,所属小城镇中心、综合运输研究所分别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1001.92万元、489.07万元。

        2009年至2014年,所属基建物业管理中心、培训中心下属单位、宏观院下属企业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产权为发改委的房产,取得房租收入6569.7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整改退还19.57万购物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改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违规报销头等舱机票问题,发改委已有5人退还了机票款2.72万元;对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相关人员退还了19.5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发改委向社会公告。

        工信部

        组织培训考试违规收费

        2013年至2014年,工信部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自行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并发放其自行印制的职业技能证书,共收取培训费213.70万元。

        2014年,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及其地方协会,违规收取考试和培训费3236.88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违规收取培训和

        考试费311.03万元,其中2014年137.18万元。

        >>整改已停止组织考试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信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已经停止组织相关考试和培训;所属信息中心已停发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已停止考试报名工作。

        公安部

        17名领导办公室超标325平方米

        至2014年底,公安部3家所属事业单位17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共计325.82平方米。

        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违规委托中介机构承担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并向相关企业收取资质评定及年审服务费1184万元,其中2014年300.1万元。

        >>整改部分领导腾退超标用房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两个所属事业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已进行了腾退。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告。

        农业部

        5单位超配公务车47辆

        至2014年底,所属农科院本级、中监所、农机总站、农科院研究生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本级等5个单位超规定数量配备公务车47辆,其中价格或排量超标的26辆;所属农科院本级未制定统一的车辆管理制度,72辆公务用车分散使用,部分车辆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014年,所属中监所和动物疫控中心租用下属企业车辆3辆,作为一般公务车或职工通勤班车使用,支付租金29.8万元。

        >>整改正组织进行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农业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结果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告。

        民政部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

        2013年至2014年,民政部所属信息中心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6万元,其中2014年9.36万元。

        2014年,所属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指导中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纳税所得额16.96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一零一研究所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科研项目经费178.15万元,以科研奖励、过节费等名义向职工发放补贴;2014年还在两个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列支69.12万元,向职工发放岗位津贴、科研津贴。2014年,所属国家减灾中心99名事业编制员工以通讯员劳务费、审读费等名义,违规从该中心下属杂志社领取补贴286.17万元。

        >>整改补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所属信息中心收回了代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属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指导中心补缴了职工个人所得税。

        环境保护部

        违规发过节费866万

        2013年9月至2014年,环境保护部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评估中心违规向职工发放过节费866.89万元,其中2014年527.64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2个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233.76万元。

        2013年,环境保护部本级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6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所属对外合作中心应收未收股利、房租和物业费等1222.33万元;将利息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418.18万元,其中2014年231.06万元。

        >>整改相关人员已退回过节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评估中心已经停止发放过节费,相关人员已退回领取的过节费。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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