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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闯红灯罚5-50元
2015-08-07 
        

        8月6日,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在人民北路一环路路口整治电动车载人。

        行人闯红灯,劝导员猛吹着哨子喝止,但他们置若罔闻;电马儿违法搭人,劝导员刚一吆喝,他们就一溜烟跑了……针对市民的这些交通陋习,从8月5日开始,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一环路五丁桥路口和人民北路路口看到,个别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红灯和劝导员劝导,我行我素横穿斑马线,非机动车搭人现象也相对普遍,交警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并告诉他们,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行人闯红灯是可以给予5-50元罚款的。

        行人闯红灯无视哨声车流中穿过斑马线

        6日下午4点,一环路人民北路路口,横穿斑马线的红灯亮起,大部分行人都驻足等待,而有四五个年轻人排成一排,一步步向对面走去,车流中他们左右四顾,小心翼翼挪着步子。交通劝导员见状,急忙吹着口哨,并做着返回的手势。但是这些年轻人似乎根本没有听到哨声,只要没车,他们就跨步前进,有车就后退,在险象环生中穿过了斑马线。

        交警二分局民警连忙上前,拉着一名小伙子的手,指着斑马线上的红灯说:“看见红灯了吗?”小伙子低下头,一言不发。交警告诉几位年轻人,行人乱闯红灯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对自己和他人都是很危险的,这次对你们提出警告,下次就要处罚了。小伙喃喃地应着:“不得了”。

        上午十点半,在帝都路口,三名男子在红灯亮起后匆匆跑过马路,被二分局民警罗曦拦下,其中一人说,知道乱闯信号灯是不对的,但在此之前并不知道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也属于交通违法,会受到相应处罚。罗曦告诉他们,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行人闯红灯将予以5-50元的罚款。

        非机动车搭人看见民警加速冲过斑马线

        下午4点半,一辆电瓶车沿着一环路人民北路路口向火车北站方向驶来,车上一名中年男子搭着一名中年女子,民警远远看见,示意停车,“非机动车是不能搭载成年人的”,民警提示。司机点点头,指着前方的公交站台说:“我就送她去赶车,几步路。”“几步路也是危险的,违法的。”面对交警的教育,司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违反。

        两分钟后,另一辆载着人的电瓶车来到路口,两名交警作出手势示意停车,司机见状加足马力朝路对面冲了过去,此时,路口正是红灯。

        交警二分局民警表示,交通信号灯本身就是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安全考虑而设置的,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光是汽车该做的,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上,行人、电动自行车都应该按照交通指示灯的指示通行,这样才能确保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新闻链接

        行人闯红灯属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摄影雷远东

        原标题:过斑马线闯红灯可罚款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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