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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高速”是让利更是城市投资
2015-12-03 
        继去年以回购方式取消梅观高速收费之后,深圳再次回购龙大(深圳段)、南光、盐排、盐坝四条高速路,明年除夕起免费通行(12月1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应该看到的是,深圳此次大手笔回购,还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深圳拥有着极为可观的财政积累,具备操作巨额回购的现实条件;另一方面,上述几条收费公路横亘在新老地块之间,客观上造成了用地分割、加剧了城市区隔!所以,对深圳而言,有针对性地回购收费公路,既有必要性又有物质基础,一切可谓水到渠成。在这一过程中,天价的回购款,绝对不应简单被视作是“让利于民”,而应该被看成是这座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

        即便很多人不愿承认,但事实上在“回购收费公路”的决策中,“迎合民意诉求、降低民众负担”的考量,只占据了很小的部分。官方的主要考虑,还是在于拓展城市发展纵深、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这套逻辑,也巧妙地避开了“回购”可能引发的利益再分配争议,化解了所谓“财政为某些开车者买单”的指摘。

        无论是当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是今日如深圳这般“回购高速”,其核心主旨实则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相信交通设施对发展的拉动效应。然而,有所区别的是,过去这种“拉动”,更多表现为以基建拉动内需、就业和产能;而现阶段这种“拉动效应”,则主要体现为促进了信息、资源、地域的互联互通……

        是任由高速公路继续收费,还是政府果断出手适时回购,这其实是一道需要精确计算的选择题。尽管深圳的做法可能并不适合其他地方,但有一点总归是相通的,即我们必须超越短视的算计、孤立的视野,综合评估并系统化利用高速公路的功能。(然玉)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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