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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015-07-24 
        一、出台背景

        为大力促进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3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促进我国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4]68号),明确了促进邮轮运输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14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天津、上海、福建、海南四省市开展邮轮运输试点示范的通知》(交办水[2014]377号),交通运输部决定在福建依托厦门港开展邮轮运输试点示范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加快推进邮轮母港建设的具体意见,推进我省邮轮产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发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开发以厦门为枢纽的覆盖全省及周边地区的邮轮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品牌知名度。

        (二)统筹规划和集中布局建设厦门东渡国际邮轮中心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通关便利化措施,建设功能多元、服务高效的厦门国际邮轮综合信息平台,提升邮轮母港管理服务水平。

        (三)鼓励探索组建本土邮轮公司,加快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国际著名邮轮公司在厦门设立区域性总部,深化两岸及港澳邮轮旅游产业合作,构建环海峡邮轮旅游圈,推动邮轮产业有序发展。

        (四)加大邮轮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力争从厦门赴台湾离岛邮轮旅游办证的政策突破,争取在厦门设立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实验区,将邮轮产业发展项目纳入盛市财政相关资金支持范围,研究出台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五)建立健全邮轮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推动建立邮轮突发事件的保险机制。

        三、发展现状

        厦门港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开始接待邮轮,是中国大陆最早接待国际邮轮的港口之一,1996-1999年,厦门接待国际邮轮游客量连续稳居中国大陆首位。厦门国际邮轮中心于2008年正式投入运营,目前码头最大靠泊能力为17万总吨邮轮。2008年-2014年间,厦门国际邮轮中心共接待国际邮轮124艘次,旅客吞吐量近25万人次,航线涉及香港、台湾、越南、菲律宾、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2015年厦门港邮轮接待量将呈井喷式增长,全年预计接待邮轮近70艘次(含母港航次邮轮46艘次)。

        虽然厦门港的邮轮接待量增速较快,但总体接待量仍落后于上海、天津、三亚等邮轮发展一线港口。据统计,2014年天津、三亚港邮轮接待量为90多航次,上海港邮轮接待量达250航次。同时,深圳、青岛、大连、广州、舟山等邮轮港口的发展势头强劲,厦门邮轮母港亟需加快建设步伐。

        四、建设目标

        到2016年,邮轮母港建设初见成效。邮轮码头设施逐步完善,邮轮供给、保养等相关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两岸四地邮轮运输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立邮轮发展体制机制,邮轮母港实现常态化运营。

        到2018年,邮轮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更加健全,口岸通关更加便利,邮轮消费市场和环境初步形成,邮轮产业链不断延伸,邮轮产业和城市经济融合发展。初步形成区域性邮轮母港。

        到2020年,邮轮母港“船、港、城”三位一体初步形成,邮轮发展环境逐步完善,邮轮“精品航线”从两岸四地向东南亚、东北亚拓展,金融保险、船供物流、维修保养等邮轮配套服务业完善,邮轮母港对城市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成为中国东南沿海最具活力的区域性邮轮母港、海峡邮轮经济圈的核心港,海峡邮轮经济圈基本形成。

        五、落实措施

        (一)构建厦门邮轮母港航线网络。成立厦门市国有邮轮公司,加大包租邮轮力度,推动常态化运营,精心设计厦门邮轮母港旅游航线,发展两岸四地航线,开辟台湾离岛(金门、马祖、澎湖)航线,有序推动东南亚、东北亚等国际航线,积极探索开辟国内沿海航线。

        (二)建立邮轮旅游联合发展机制。加强邮轮公司与旅行社、旅行网站的合作,建立邮轮营销信息平台,整合旅行社、邮轮公司、邮轮码头等各方资源,为邮轮旅客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实施十万游客“两岸三地邮轮行”三年计划。

        (三)加快邮轮母港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启动厦门国际邮轮中心二期工程。加快东渡港区功能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0、1#泊位改造,争取2017年下半年全面完成改造,具备22万吨级邮轮单艘靠泊或4艘中型邮轮同时靠泊能力。完善厦门邮轮母港口岸查验、水上安全监管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推动邮轮产业配套服务发展。根据驻港邮轮和挂靠邮轮的特性,有针对性地推动邮轮维护和保养设施建设。构建垃圾及废品处理、邮轮维修、邮轮保养等服务体系。打造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中心,设立专门的补给仓库,引进和培育为邮轮提供补给的专业化供应公司,重点发展邮轮食品及物料供应、燃油淡水供应等。推动绿色港口建设,完善港口岸电供应系统。

        (五)提高邮轮通关服务水平。探索符合邮轮需求的邮轮及旅客出入关程序,推动出台口岸管理便利化相关政策。建立游客自助通关通道,简化通关流程,加强与口岸查验部门协调,推广通关便利化措施,尽可能缩短通关时间。

        (六)加强厦门邮轮旅游的宣传与推广。加大邮轮旅游宣传投入。充分运用传统纸媒、平媒宣传推广手段的同时,不断创新拓展互联网等营销手段,推介厦门城市整体旅游形象和邮轮旅游产品及线路。利用参加各类旅游专业展览会、赴客源地市场促销以及各类媒体等途径,宣传推介厦门国际邮轮旅游环境。积极参与世界邮轮组织活动,主动加入世界性邮轮组织,与国际同行交流、开拓邮轮入境旅游市常

        (七)加大邮轮产业扶持力度。厦门市修订完善扶持政策,将邮轮产业发展项目纳入市财政相关资(基)金支持范围,对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考虑。从2015年起的四年内每年从厦门市财政安排2亿元以上资金,用于组建邮轮公司、培育邮轮航线和客源、引进国际邮轮公司设立区域性总部等,

        (八)制定邮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厦门邮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体系,加强对邮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规范应急行动程序,为厦门邮轮母港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九)健全邮轮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出台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增强对各类邮轮相关人才的吸引力,引进邮轮公司高管等邮轮高端人才,营造有利于邮轮服务人才集聚的发展环境。建立厦门邮轮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与世界知名邮轮公司进行产学合作,积极开展邮轮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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