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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5-09-17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9大类重点改革任务及相应保障措施,为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深化改革工作确定了总方向,吹响了总号角。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依法推进改革与立足行业实际相结合、加快改革与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运输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速公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我省交通建设现代化、立体化、产业化、惠民化,努力开创“五个交通”发展新局面,为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总体目标是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6873”交通突破行动,持之以恒地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交通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障碍基本消除,具有西部特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交通依法行政、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深化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民航水路和邮政协调发展、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加快交通企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机制转型和完善交通运输反腐败体制机制等9个方面。《实施意见》特别提出,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改革和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交通运输建设投资、经营生产领域审批项目和环节;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共同兜底、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互补充、社会资本全方位参与的投融资体制;深化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建省管、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市建市管、农村公路县管县建三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推行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实行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国省干线养护专业化、农村公路养护社会化等改革。

        《实施意见》从统一思想、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政策研究、统筹协调、试点推广等方面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提出了要求。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重点改革事项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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