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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调整宜停车收费政策
2016-10-19 
        原标题:我市将调整宜停车收费政策

        【深圳商报讯】(记者屈宏伟)我市停车收费政策将有所调整,拟对停车超时的情形取消“一事两罚”和“补缴双倍”的条文,并在“预缴费”模式之外,推出后付费模式。市法制办10月18日在其官网公告《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市民可通过“深圳市法制办”微信公众号平台,参与该办法的网上立法听证。

        停车缴费更人性化,办法在三大方面作了调整

        目前,使用宜停车进行路边停车只能选择预缴费模式。如果预缴费不够,停车超时,就会面临双倍补缴停车费以及“违停”的可能。《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望改变现有局面,取消“一事两罚”和“补缴双倍”的条文。

        新修订的办法拟新增后付费模式,即“使用人选择事后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绑定信用卡,或选择其他已绑定信用卡的支付方式。”车主需要在驶离路边临时停车位后的第二天二十四时前,使用相应方式支付缴费。否则,将启动自动扣费程序。

        根据新办法,因缴费系统故障造成缴费多收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核查实际停放时间,多收费用及时退回使用人;经核查无法确定实际停放时间的,可退回预缴的临时停车使用费。

        微信立法听证,更好地互动交流

        市法制办拟于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举行《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网上听证会。有意参与听证会市民,可关注“深圳市法制办”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互动交流”——“微信立法听证”报名。

        听证会的主要议题有:(一)对道路停车位的设置规划方案及停车位设置点,如何更加科学、高效地向公众征集意见?

        (二)因道路条件变化,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认为道路停车位设置点不合理,需调整道路停车位设置点的,相应的调整程序如何更加高效、便民?

        (三)停车收费时段以每天24时为终点,次日继续停放重新计算停车次数是否合理?

        (四)采取后付费方式缴纳停车位使用费的,实行绑定信用卡方式是否必要?还有无其他方式可以保证后付费方式落实到位?

        (五)因系统故障造成多收费,申请退费时,如何处理更加高效、便民?

        (六)停车不缴费、欠费不交等的,应当如何处理?

        (七)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还需提供哪些便民服务?

        文章关键词:停车停车位道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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