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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2016-12-17 
        (原标题: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央广网贵阳12月16日消息(记者孟海)经研究,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燕楼、林卡、凯坝、刘家院、广顺东、广顺北、东屯、宁谷、龙宫北9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2046年12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花安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原标题: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本文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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