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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首次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2017-12-28 
   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PPP模式,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发展改革系统推荐、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共收集到392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经过50多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进行了严格论证,按照项目运作规范、具有创新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等标准,最终确定了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案例名单包括垃圾处理、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中,中国铁建共有5个项目入选,分别是:宁夏自治区石嘴山至固原城际铁路(吴忠至中卫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安徽省芜湖市城南过江隧道项目、厦门市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投资共计501.57亿。

   中国交建共有4项工程入选,分别是:海南省三亚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甘肃省G316线两徽高速公路、大连湾海底隧道及光明路延伸工程、吉林省四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联合体成牵头人)等4项工程入选。总投资共计293亿。

   中国中冶有2项工程入选,分别是湖北省襄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吉林省四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联合体成员)。

   中国中铁和中国建筑各有1项工程入选,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和新疆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以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及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注:部分项目社会资本方承担建设施工任务)

   1、宁夏自治区中宁县能源互联网项目

   社会资本方:北京京能、北京国网公司、宁夏节能公司和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2、湖南省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约为5.01亿元,新建1台15MW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

   社会资本方: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3、山东省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900吨/日,总投资为4.24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300t/d焚烧线+12MW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3.39亿元人民币;二期增加1×300 t/d焚烧+6MW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0.85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4、湖北省襄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该项目由襄阳市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额5.7亿元,分二期建设,一期800吨/日,二期400吨/日。一期工程自2011年11月建成运行以来,已累计处理市区生活垃圾129万余吨,发电3.1亿度。

   社会资本方: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一期)、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

   5、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该项目占地136.5亩,总投资18亿元,规划建设规模为50MW,分两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投资7.54亿元,第二阶段投资10亿元。

   社会资本方:菏泽民生热力有限公司

   6、宁夏自治区石嘴山至固原城际铁路(吴忠至中卫段)

   正线长约135公里。总投资为136.15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7、海南省三亚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

   全长8.37公里,设置15个站。总投资14.77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8、云南省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

   规划线路4条,全线长63km,总投资达66.2亿元。

   社会资本方: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基投”)与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9、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线路总长22.246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 19 座。总投资146.8亿。

   社会资本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太平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10、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规划线路全长44.4km,共设站27座。总投资162亿。

   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11、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

   线路全长约30.623公里,共设22座车站,总投资约212.6亿元。

   社会资本方: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12、杭州市地铁1号线

   线路全长47.97公里,设车站30座,总投资为220.76亿元。

   社会资本方: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和杭州地铁集团

   13、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

   全长42.2公里,主要工程为5座隧道和13座桥梁及路基、路面、机电设备安装、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的建造与后期25年运营。计划投资140亿(含40亿征地拆迁及前期费用,建安投资75亿),该项目要求2018年底建成,实现运营。

   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4、甘肃省G316线两徽高速公路

   全长53.36公里,总投资75.3亿元,中交路建持股比例为15.12%。项目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社会资本方:甘肃路桥第三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中交路建等3家单位。

   15、安徽省芜湖市城南过江隧道项目

   项目线路长度5.77公里,其中盾构隧道长度4.96公里。项目总工期约54个月。总投资45.64亿。项目收费期25年。

   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16、大连湾海底隧道及光明路延伸工程

   包括两个子项工程,分别为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投资概算163.09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海岸带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7、青岛胶州湾大桥工程

   全长28.047公里(含红岛连接线1.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宽度3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88.29亿元,建设期3.5年。

   社会资本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18、湖南省莽山水库

   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水库枢纽、灌区骨干工程和5条主要支渠。总投资:18.9亿

   社会资本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体

   19、江西省寻乌县太湖水库

   控制流域面积42.8平方公里,总库容2384万立方米,最大坝高63.7米,工程批复总投资7.56亿元。

   社会资本方: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双河口水库

   双河口水库属国家中型水库,列入四川省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占地近两千亩,总库容1229万立方米。

   社会资本方:宏福集团、泰华集团、韩建集团和中宝集团

   21、新疆自治区巩留县阿克加孜克水库

   建设资金21089万元,水库总库容535.3万m 3 ,工程等别Ⅳ等,工程规模属小(1)型。

   社会资本方:中港建设集团

   22、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截污治理、生态修复、污水处理、景观、海绵城市、信息监控七个子项。总投资11.9亿。

   社会资本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贵阳市南明河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工程的核心是提升水质、修建管网。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为30年,河道运营服务期为10年。

   社会资本方:中国水环境集团(原中信水务)

   24、四川省广安市“洁净水”行动综合治理项目

   投资29.51亿元:包括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建设、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项目104座以及王家河闸坝、西溪河流域治理、小平故居水环境治理等。

   社会资本方:中信水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福建省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包括工业废物无害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两部分,规划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废矿物油回收车间、安全填埋场等设施,总规模合计为9.47万吨/年(最终处理规模以环评批复为准)。项目注册资本初步拟为人民币1亿元,特许经营30年(含建设期和试运行期)。

   社会资本方:兴业科技

   26、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

   总投资1.2亿元,一期项目处理能力为每天200吨餐厨垃圾、地沟油22吨,年产生物柴油5500吨,年产天然气350万立方米,年堆肥量5000吨。

   社会资本方:蓝德环保

   27、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

   该项目合作期限为二十年,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约3.6亿元,二期项目预计2022年实施。

   社会资本方:首创环保(60%股权)、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28、贵阳市乌当区高雁、白云区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技改升级项目

   项目总投资107126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3000吨,其中高雁垃圾场承担2200吨,比例坝承担800吨。建设周期为高雁36个月,比例坝12个月,特许经营年限30年。

   社会资本方: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29、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

   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服务于全市各种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服务区域涵盖360万人。园区包含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总投资达17亿元,项目预计在2018年底建成运行。

   社会资本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0、江苏省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一期项目

   特许经营期为26年(含建设期1年),总共涉及常熟市3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污水收集量为4129.4t/d,受益农户约12268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户住宅室外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系统,远程监控信息系统,以及绿化围栏等配套设施。

   社会资本方: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31、安徽省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

   社会资本方: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2、广东省揭阳市9座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筑面积120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472.1万元。

   社会资本方:揭阳凤前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33、河南省平顶山市4座污水处理厂项目

   包括共4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26万吨/日。

   社会资本方: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4、新疆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该管廊总长度约为30公里,分布于17条道路。总投资约28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5、吉林省四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为40亿元。四梨同城化地下综合管廊包含四梨大街主线管廊,杏山大街、明珠街和寿松大街管廊为平行于主管廊的支线管廊,5条与主管廊相垂直的党校路、金水路、会展路、英才路、体育西路支线管廊,总长度为26.8km。

   社会资本方: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36、厦门市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包含翔安东路及大嶝大桥过海段、环嶝北路、蟳窟北路、横二路、机场快速路(原八一大道)、迎宾大道、大嶝中路、机场北路。该项目合作期20年,包括建设期4年(含分段运营期2年)和全线运营期16年。总投资17.78亿元。

   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37、浙江省丽水市地下空间开发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2.8亿元。

   社会资本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安徽省滁州市来安产业新城项目

   社会资本方:华夏幸福

   39、长沙市金井“茶乡小镇”城镇建设及旅游开发一期项目

   社会资本方:湖南湘丰茶业有限公司、长沙金龙铸造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洪山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

   40、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市政路桥项目

   社会资本方: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和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41、江苏省镇江市海绵城市项目

   项目资本金为4.62亿元。合作期限为23年,含2015至2017年三年建设期。

   社会资本方: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42、江苏省淮安市智慧城市项目

   社会资本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3、陕西省延安市延河综合治理城区段两岸城市夜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总投资3.7亿。合作期限11年(含建设期1年)。

   社会资本方: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

   (摘自:PPP大讲堂)

   

   附加阅读:16个案例看中国PPP项目失败的主要风险,涉及公路、桥梁、隧道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PPP项目融资方式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越来越受到青睐,社会资本的介入不仅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更可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但是,由于PPP是一种新生事物,我国政府和社会普遍缺乏经验,PPP在我国的应用也遇到了诸多实际问题,也有许多项目遇到了较大的问题甚至失败。对这些失败的项目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导致项目失败的主要风险因素,在今后的项目实践中加以重点关注,对我国今后的PPP实践更有指导价值。下文案例主要涉及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供水、污水处理和电厂等领域,基本涵盖了我国采用PPP模式的主流领域。

   案例情况:

   

   法律变更风险

   法律变更风险主要是由于采纳、颁布、修订、重新诠释法律或规定而导致项目的合法性、市场需求、产品/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的有效性等元素发生变化,从而威胁到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甚至直接导致项目的中止和失败的风险。

   PPP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加之我国PPP项目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很容易出现这方面的风险。

   例如:江苏某污水处理厂采用BOT融资模式,原先计划于2002年开工,但由于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颁布,项目公司被迫与政府重新就投资回报率进行谈判。上海的大场水厂和延安东路隧道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均被政府回购。

   审批延误风险

   审批延误风险主要指由于项目的审批程序过于复杂,导致花费的时间过长和成本过高,且批准之后对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必要商业调整非常困难,给项目的正常运作带来了威胁。

   比如某些行业里一直存在成本价格倒挂现象,当市场化之后引入外资或民营资本,都需要通过提价来实现预期收益。而根据我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这一复杂的过程很容易造成审批延误的问题。以城市水业为例,水价低于成本的状况表明水价上涨势在必行,但是各地的水价改革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公众阻力和审批延误问题。

   例如:2003年的南京水价上涨方案在听证会上未获通过,上海人大代表也提出反对水价上涨的提案,造成上海水价改革措施迟迟无法落实实施。因此出现了外国水务公司从中国市场撤出的现象。比较引人注目的是,泰晤士水务出售了其上海大场水厂的股份,Anglian从北京第十水厂项目中撤出。

   政治决策失误和过程冗长风险

   政治决策失误和过程冗长风险是指由于政府决策程序不规范、官僚作风、缺乏PPP项目的运作经验和能力、前期准备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等导致项目决策失误和过程亢长的风险。

   例如:青岛威立雅污水处理项目由于当地政府对PPP的理解和认识有限,政府对项目态度的频繁转变导致项目合同谈判时间很长。而且,污水处理价格是在政府对市场价格不了解的情况下签订的,价格较高,后来政府了解以后,又要求重新谈判以降低价格。此项目中项目公司利用政府的知识缺陷和错误决策签订不平等协议,从而引起后续谈判拖延。相似地,在大场水厂、北京第十水厂和廉江中法供水项目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公众反对风险

   公众反对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公众利益得不到保护,从而引起公众反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风险。

   例如:上海大场水厂和北京第十水厂的水价问题,由于关系到公众利益,而遭到来自公众的阻力,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公众利益也反对涨价。

   政府信用风险

   政府信用风险是指政府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直接或间接危害的风险。

   例如:在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汇津公司与长春市排水公司于2000年签署《合作企业合同》,设立长春汇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同年长春市政府制定《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2000年年底,项目投产后合作运行正常。然而,从2002年年中开始,排水公司开始拖欠合作公司污水处理费用,长春市政府于2003年2月28日废止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2003年3月起,排水公司开始停止向合作公司支付任何污水处理费。经过两年的法律纠纷,2005年8月最终以长春市政府回购而结束。

   再比如:在廉江中法供水厂项目中,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廉江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合同》,履行合同期为30年。合同有几个关键的不合理问题:问题一,水量问题。合同约定廉江自来水公司在水厂投产的第一年每日购水量不得少于6万立方米,且不断递增。而当年廉江市的消耗量约为2万立方米,巨大的量差使得合同履行失去了现实的可能性;问题二,水价问题。合同规定起始水价为1.25元人民币,水价随物价指数、银行汇率的提高而递增。而廉江市每立方米水均价为1.20元,此价格自1999年5月1日起执行至今未变。脱离实际的合同使得廉江市政府和自来水公司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该水厂被迫闲置,谈判结果至今未有定论。除此之外,遇到政府信用风险的还有江苏某污水处理厂、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和湖南某电厂等项目。

   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合同一方无法控制,在签订合同前无法合理防范,情况发生时,又无法回避或克服的事件或情况,如自然灾难或事故、战争、禁运等。

   例如:湖南某电厂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原国家计委批准立项,西方某跨国能源投资公司为中标人,项目所在地省政府与该公司签订了特许权协议,项目前期进展良好。但此时某些西方大国(包括中标公司所在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对中国主权形成了实质上的严重侵犯。国际政治形势的突变,使得中标人在国内外的融资都变得不可能。项目公司因此最终没能在延长的融资期限内完成融资任务,省政府按照特许权协议规定收回项目并没收了中标人的投标保函,之后也没有重新招标,而导致了外商在该项目的彻底失败。

   在江苏某污水处理厂项目关于投资回报率的重新谈判中,也因遇到非典中断了项目公司和政府的谈判。

   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是指由于融资结构不合理、金融市场不健全、融资的可及性低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资金筹措困难。

   PPP项目的一个特点就是在招标阶段选定中标者之后,政府与中标者先草签特许权协议,中标者要凭草签的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融资期限内完成融资,完成融资后特许权协议才可以正式生效。如果在给定的融资期限内发展商未能完成融资,将会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湖南某电厂的项目中,发展商就因没能完成融资而被没收了投标保函。

   市场收益不足风险

   市场收益不足风险是指项目运营后的收益不能回收或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例如: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中,天津市政府提供了许多激励措施,如果由于部分规定导致项目收益不足,天津市政府承诺提供补贴。但是政府所承诺的补贴数量没有明确定义,项目公司就承担了市场收益不足的风险。

   另外,京通高速公路建成之初,由于相邻的辅路不收费,致使较长一段时间京通高速车流量不足,也出现了项目收益不足的风险。

   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和福建泉州刺桐大桥的项目中也有类似问题。

   项目唯一性风险

   项目唯一性风险是指政府或其他投资人新建或改建其他相似项目,导致对该项目形成实质性的商业竞争而产生的风险。

   项目唯一性风险出现后往往会带来市场需求变化风险、市场收益风险、信用风险等一系列的后续风险,对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如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开工未满两年,在相隔仅50公里左右的绍兴市上虞沽渚的绍兴杭州湾大桥已在加紧准备当中,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当地政府对桥的高资金回报率不满,致使项目面临唯一性风险和收益不足风险。

   鑫远闽江四桥也有类似的遭遇,福州市政府曾承诺,保证在9年之内从南面进出福州市的车辆全部通过收费站,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保证收费,政府出资偿还外商的投资,同时保证每年18%的补偿。但是2004年5月16日,福州市二环路三期正式通车,大批车辆绕过闽江四桥收费站,公司收入急剧下降,投资收回无望,而政府又不予兑现回购经营权的承诺,只得走上仲裁庭。该项目中,投资者遭遇了项目唯一性风险及其后续的市场收益不足风险和政府信用风险。

   福建泉州刺桐大桥项目和京通高速公路的情况也与此类似,都出现了项目唯一性风险,并导致了市场收益不足。

   配套设备服务提供风险

   配套设备服务提供风险是指项目相关的基础设备不到位引发的风险。

   在这方面,汤逊湖污水处理厂项目是一个典型案例。2001年凯迪公司以BOT方式承建汤逊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期两年,经营期20年,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武汉高科(代表市国资委持有国有资产的产权)。但一期工程建成后,配套管网建设、排污费收取等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导致工厂一直闲置,最终该厂整体移交武汉市水务集团。

   市场需求变化风险

   市场需求变化风险是指排除唯一风险以外,由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变化、法律法规调整等其他因素使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市场预测与实际需求之间出现差异而产生的风险。

   例如:山东中华发电项目,项目公司于1997年成立,计划于2004年最终建成。建成后运营较为成功,然而山东电力市场的变化,国内电力体制改革对运营购电协议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一是电价问题,1998年根据原国家计委曾签署的备忘录,中华发电在已建成的石横一期、二期电厂获准了0.41元/度这一较高的上网电价;而在2002年10月,菏泽电厂新机组投入运营时,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价格是0.32元/度。这一电价不能满足项目的正常运营;第二是合同中规定的“最低购电量”也受到威胁,2003年开始,山东省计委将以往中华发电与山东电力集团间的最低购电量5500小时减为5100小时。由于合同约束,山东电力集团仍须以“计划内电价”购买5500小时的电量,差价由山东电力集团自己掏钱填补,这无疑打击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购电的积极性。

   在杭州湾跨海大桥、闽江四桥,刺桐大桥和京通高速等项目中也存在这一风险。

   收费变更风险

   收费变更风险是指由PPP产品或服务收费价格过高、过低或者收费调整不弹性、不自由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收入不如预期而产生的风险。

   例如: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需求变化,山东中华发电项目的电价收费从项目之初的0.41元/度变更到了0.32元/度,使项目公司的收益受到严重威胁。

   腐败风险

   腐败风险主要是指政府官员或代表利用其影响力要求或索取不合法的财物,而直接导致项目公司在关系维持方面的成本增加,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在将来的违约风险。

   例如:由香港汇津公司投资兴建的沈阳第九水厂BOT项目,约定的投资回报率为:第2-4年,18.50%;第5-14年,21%;第15-20年,11%。如此高的回报率使得沈阳自来水总公司支付给第九水厂的水价是2.50/吨,而沈阳市1996年的平均供水价格是1.40/吨。到2000年,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亏损高达2亿多元。这个亏损额本来应由政府财政填平,但沈阳市已经多年不向自来水公司给予财政补贴了。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要求更改合同。经过数轮艰苦的谈判,2000年底,双方将合同变动如下:由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买回汇津公司在第九水厂所占股权的50%,投资回报率也降至14%。这样变动后沈阳自来水厂将来可以少付两个多亿。其实对外商承诺的高回报率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官员的腐败联系在一起,在业内,由外商在沈阳投资建设的八个水厂被称为“沈阳水务黑幕”。

   以上是从案例中总结而来的导致PPP项目失败的主要风险,从对这些风险和案例的描述中也可以看出,一个项目的失败往往不是单一风险作用的结果,而是表现为多个风险的组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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