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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皮林大桥工程监理
2015-05-22 
   一、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及原则

   (1)监理依据。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即建设单位)委托,以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监理制度及有关经济法规,法律文件作为依据进行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三方既是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方相互间只是工作关系。

   (2)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的规定,独立、公正实施的监理职权对施工方具有约束力。监理对施工方行使监理职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施工方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其任何与实施工程有关的施工活动,均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符合合同规定。对设计中出现的错漏或对工程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方案,材料等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建设方,建设方与设计方联系,修改设计,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令执行。

   监理方认真贯彻"严格监理,一丝不苟,确保质量,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它体现了我国交通建设中监理方已由事业型向服务型转变,是搞好我国交通建设的核心所在,也是我们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做好监理工作的出发点。

   二、监理工作的实施

   (1)施工及工程质量控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大桥建设的核心,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上皮林大桥规模大,基础地质情况复杂,施工难和风险大。全桥质量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满足设计要求、满足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要求、并符合部颁标准、技术规范;交工验收以至竣工验收质量均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影响分项工程质量因素要具体分析,及时整改,剔除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变事后把关为事先控制,一切以数据说话。桥梁基础的施工质量由于其隐蔽性,桥梁施工质量控制成败与否,关系到成桥后安全稳定、经久耐用,并且线型平顺美观、行车舒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几方面尤应引起足够重视。上皮林大桥自开始施工起,就严格执行了监理制度,严格制定了每一道工序的检查方法,对每一工艺过程认真把关。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个也不放过。对于钻孔灌注桩施工,从钻机选型、成孔质量、钢筋笼安装到砂的清洁、石子粒径的大小、强度以至骨料的级配,混凝土的拌制及其试块的强度等,均分别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某一道工序不合格,及时要求返工,保证成桩质量合格。因为影响质量的因素比较复杂,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若发现某一个环节出现了质量事故,必须严肃处理。如在灌注左幅11号墩桩基砼时由于混凝土拌和站出故障引起中间停顿超过三个小时,当时我就将该桩基作为废桩处理,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冲击清孔,第二天重新验孔,并检验钢筋笼和旁站灌注混凝土,第二次灌注成功。其后该桩基成桩通过了设计方的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2)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是建设单位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这直接影响到费用效益的发挥。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就是建成通车时间。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形象进度网络图,将各工序计划耗时及有关形象目标进行控制计算,随时提供每一个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最迟完工时间和各种机动时间,同时指出相应的关键工序,加强对计划的审查和执行情况监督,并对施工方的设备调动和施工安排进行合理指导,确保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上皮林大桥规模大,基础地质情况复杂,施工难度和风险大,是众所周知的,即便施工单位制定了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使某些施工环节不能按进度完成。为确保进度,如期完成,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左幅2号墩3号和4号墩由于山体滑坡导致桩身上部位断桩并且发生了位移两米,事后经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单位重新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设计、监理、施工投入了大量的技术力量和财力。最后按质保量地完成了左幅2号墩3号和4号墩的桩基施工,也通过了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的验收检测,全部桩基均符合变更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虽然保质保量完成了,但是由此导致下构工程滞后了三个月。所以,按进度完成任务是十分重要的。在施工中期,施工单位调整了全桥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了整个工程的整体运作。

   (3)费用目标控制。费用控制应该抓住三个环节:工程单价、变更控制和实际工程施工数量。费用控制首先以工程单价为基础,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变更控制应认真把关,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工程数量是否准确,要求监理人员日常必须做大量的工作。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合理地维护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的权益。

   上皮林大桥监理的具体做法是每月月底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完成情况月表,先现场共同确认、核实,然后依据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量进行签认,监理工程师签署中间计量证书,认可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并签字后,分送建设等有关部门。监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以公正、认真的态度对待计量支付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以事实为前提,对有存疑的已完工程,暂不予计量支付。

   (4)合同及信息管理。合同是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秩序,保证工程建设有效实现,加强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合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监理方合同管理的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条款及法律为准则,促进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参与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信息管理必须做到信息准确、及时、通畅。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填报和签认规定报表和文件。

   三、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区别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代表政府把好质量关,竣工后核验工程质量等级,协助政府进行优良工程的审查;而工程监理则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不仅对工程质量有认可和否决权,还有对拨款支付的认可与否决权。工程质量监督以抽检为主;监理则是采取不间断的监控,通过监理工程师不间断的跟班检查来实现其工作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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