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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邀请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指导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
2015-03-25 
        

        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道路安全研究室副研究员、副主任刘君、助理研究员孙广林、实习研究员徐炅旸,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规划部主任张永波、高级工程师樊明洁、交通工程师欧阳陈海组成的六人专家组莅临临汾,对建成拟通车的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及已通车的秦蜀路南延进行交通安全评估,同时对临汾交警下一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进行前期培训和准备工作。

        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是临汾公安交警实施新交通组织措施的重要延伸,已被列入支队2015年重点工作并做远期规划。为此,支队党委结合实际,积极寻求多方支持和帮助,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安部无锡科研所等多家国内顶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达成了深度合作意向。3月18日,支队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党委委员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机构,着手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

        3月19日上午,高岭支队长主持召开会议,与专家组进行沟通交流,简要介绍了支队近期采取的交通组织措施与成效,着重对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以及下一步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进行了讲解。高岭支队长指出,2004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其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但实际工作中,临汾交警部门乃至全盛全国交警部门都没有进行有效的运用,此次临汾交警着手建立交通安全评价工作体系,对今后建设的道路实施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是报请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作为全国试点之一,同时也是实施临汾交警“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的交通组织新措施。

        高岭支队长强调,在当前临汾新城区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旧城区改造举步维艰,交管部门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式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赋予的职责开展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尤为重要,此举的实施不仅可以加快临汾道路交通建设步伐,提升临汾城市建设档次,更是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快捷出行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专家组成员刘君、张永波、孙广林、樊明洁、欧阳陈海、徐炅旸分别对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和编制“十三五”交通管理规划进行了简要讲解,同与会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后,专家组与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实地踏勘了秦蜀路南延和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并召开反馈会提出初步整改意见。下一步,专家组将与支队共同编写两条道路的评审报告递交市政府,并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为今后所有道路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打下坚实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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