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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
2015-03-26 
        2011年,郑州市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全国15个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城市之一。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该系统需完成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监控指挥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电召服务中心“一套终端、三个中心”建设。目前,我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个中心”建设已经完成,正在组织实施车载智能终端安装调试工作。市区1万余辆出租汽车已有1000余辆安装了车载智能终端,预计2015年4月进入全面安装调试阶段,6月底基本完成。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调试完成后,一是利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录音摄像系统、税控计价器等信息化设备,可实现刷卡消费、机打发票、报警等功能,并实时监控出租汽车的运营状态,能有效保障驾驶员人身安全,为乘客投诉、查找遗失物品提供证据。二是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收集营运数据,为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出行提供实时的信息服务。三是通过为每位出租汽车驾驶员配发的集服务监督、驾驶员信息和从业资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IC卡,实现对市区1万余台出租汽车、2.5万余名驾驶员的信息化全覆盖监管。四是今后执法部门通过配备集车辆自动识别、摄像、录音、IC卡读写、数据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终端设备,能够在80米距离内对出租汽车进行扫描,即可识别该车以及驾驶员的信息,能够有力有效打击黑车、空号车和套牌车。(郑州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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