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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安全形势稳向好春季保障任务仍繁重
2015-03-27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2015年春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总体稳定好转。但春运后进入春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复工、新开工项目增多,加上清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即将到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任务依然繁重。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实现事故总量下降

        据统计,今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各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67起(件),死亡失踪295人,同比分别下降16.8%和6.3%。其中,一般等级事故140起(件),死亡失踪168人,同比分别下降19.2%和19.7%;较大等级事故26起,死亡失踪105人,同比分别下降3.7%和3.6%;重大事故1起,死亡22人。

        《报告》指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统筹谋划,提前部署,细化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类形式的春运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特别是严格督促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运行或接驳运输,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强化旅客安全告知、安全带安装使用等关键制度的落实,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出行安全意识不足问题突出

        需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报告》分析指出,春运期间,正值社会出行高峰,特别是城镇及农村地区节庆、各类风俗活动集中,作为城镇及农村地区的重要交通方式——摩托车、电动车及步行等出行集中,加之农村地区客运班线日益密集、道路通行条件复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运行,特别是人员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导致营运车辆与摩托车、电动车及行人间事故多发。据统计,春运期间,发生营运车辆与摩托车、电动车及行人间事故63起,死亡73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40.0%和24.8%。

        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春运期间,客运需求旺盛,部分人员受利益驱动,非法违规营运行为在部分区域有所抬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4”重大道路客运事故,暴露出超员运输、车辆带病运行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河南非法营运车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反映出非法违规行为对道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部分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足,特别是在急弯、陡坡、临崖等通行条件复杂路段,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段以及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技能不高,应急操作不当,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根据事故经过初步分析,涉及营运驾驶员操作失误、应急处置不当等导致的事故14起,死亡47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8.4%和16.0%。

        春运后安全保障任务依然繁重

        应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

        春运结束后,伴随气象条件好转和道路水路运输需求趋于平稳,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易产生松懈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同时,进入春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复工、新开工项目增多,并且二季度将迎来清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任务依然繁重。

        《报告》建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针对春运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有关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营运车船驾驶员、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依法加快建立健全对道路运输、港口危化品储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推动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报告》特别提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巡查,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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