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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启动全省春融期公路治超专项行动
2015-03-27 
        为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我省治超区域不平衡问题,超限超载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我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突出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源头、重点车辆、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行为。重点区域包括: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沙、石等建筑材料和煤、油、粮等重要物资的产地产区,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等超限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的地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区域;治超检测站管辖区域。重点源头为全省各地市、县(市)政府、农垦公示的重点货源监管单位。重点车辆为运输沙石、煤炭、石油、粮食等重点物资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车辆。重点路段为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特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各治超检测站点、各治超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运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打击力度。坚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加大超限车辆绕行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打击力度,保护重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同时严把入口、出口、节点三个关口。推行自行卸载、自行保管和自行转运,对不具备自行卸载条件或拒不卸载的实行强制卸载,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坚持不卸载不放行,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严禁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先执法、后违法”行为发生。

        专项行动期间,我厅还将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开设“治超曝光台”专栏,集中曝光一批治超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曝光暴力抗法及违规执法的行为。省厅将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春融期治超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考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治超职责,影响治超秩序和治超效率,损害交通利益和治超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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