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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借PPP模式引资模式引资
2015-04-08 来源:云南网
   近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将实施高速公路建设“5年会战”,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从今年底的4000公里增加到8000公里。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探索推行政府与社会合作建设高速公路的PPP模式,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而这样的商机已经被多家央企看中,并踊跃来滇商谈交通建设合作事宜。

   为多方筹集资金顺利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正探索推行政府与社会合作建设高速公路的PPP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这让许多社会资本看到了商机。近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纷纷就合作建设高速公路事宜与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接洽。

   其中,去年3月13日,省政府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高速公路合作投资建设协议》。双方共同出资,采用合作建设的方式,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嵩明(小铺)至昆明、宣威至曲靖、蒙自经文山至砚山3条高速公路。今年3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建公司将把云南省作为重要战略投资区域,在“十二五”末及“十三五”期间,计划在云南省投资1000亿元。同时,双方将把华丽高速公路作为合作启动项目。数据显示,华丽高速公路全长153.3公里,投资估算285.85亿元。双方拟采用PPP模式合作建设,项目资本金暂定为总投融资的45%。

   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投资回报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据介绍,省政府在《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积极向社会开放,提供优惠政策,创新投资模式,吸引和鼓励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云南高速公路。对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按照“一路一测、桥隧分开、还本付息、投资回报”的定价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积极引进有实力、有信誉、有资质的投资者,以合资、合作、合股、独资等形式,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方式开发建设高速公路项目。

   记者 曹婕 通讯员 赵学康(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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