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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是否违法?贵州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调查
2020-08-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蒋成) 近日,《中国能源报》等媒体刊文指出:启动于2017年的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同时,该项目工程压覆13座矿山,其中投资数千万开发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因被压覆导致无法开采,造成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面对矿权人的协商维权,项目负责人竟直言“黔东南州(政府)管不了我国企、央企。”

  ▲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穿过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矿山。受访者供图▲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穿过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矿山。受访者供图

  报道发出后,迅速被数十家媒体转载,有网民认为,“公路项目建设说压覆就压覆,对企业和个人来讲是致命的,希望民营企业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善待!”

  也有网民认为,“2017年项目开工,2016年10月采矿许可证才挂牌竞标,时间的巧合性不言而喻……近5000万元所谓的赔偿,都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应该补偿也是值得探讨的。”

  记者实地采访涉事的贵州省钜荣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钜荣矿业)、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电建项目公司)、凯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发现,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是否违法,高速公路穿过矿山是否影响采矿,出让价300万元,未投入生产,评估价何以近5000万元等争议,是引起纠纷的关键所在。

  争议一:项目用地是否违法?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与中电建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是PPP项目,线路全长73.216Km,其中主线长58.474 Km,麻江联络线14.742 Km,主线起点位于凯里市三棵树镇,终点在福泉老木冲。

  该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黔中经济区建设,支撑凯里-麻江-福泉同城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凯里市过境交通流转换和城区间衔接具有重大意义。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凯里环北高速项目占地约7287亩,其中占用耕地约2809亩,占用基本农田1745亩,且项目目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某工作人员表示,早在2019年5月该局就曾收到自然资源部“遥感卫星发现凯里市环北项目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随后执法大队调查发现,项目道路正式被提取的50个卫片图斑均为违法占地,总面积为3710.28亩。

  对此,中电建项目公司与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均表示项目用地确实未获批准。中电建项目公司总经理王文云表示,目前项目用地确实还没有拿到完整的审批手续。

  “事实上,我公司一直努力推进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用地事宜进行处理,土地报件无法上报,更多是受压矿协商问题、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不一致、占补平衡指标落实等因素影响所致。”王文云说。

  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业海表示,凯里环北高速公路项目是合法的,项目用地预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9月获批。项目涉及的环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手续均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徐业海同时表示,为了及时形成凯里、麻江、福泉半小时经济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存在边报批、边建设的问题。

  “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凯里市明确由我专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徐业海说,“现已完成基本农田调规补划、耕地占补平衡等数十项工作,但尚有矿产资源压覆、用地未批先建查处2项工作未完成。”

  据徐业海介绍,项目用地未批先建查处问题,8月底可完成;矿产资源压覆问题,因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压覆补偿双方分歧较大,尚未签补偿协议。

  争议二:高速公路从矿区穿过是否影响采矿?

  此前有媒体报道,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K35-K37段从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中心区穿过,形成了建设项目压覆矿山的事实。”

  8月中旬,记者在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K35—K37段工地看到,公路从矿山中心穿过,猴子岩隧道上为荒山原貌,没有施工痕迹。距离隧道口200米处有一堆2米高的渣土,路面没有铺沥青,车道上3台压路机正在施工。

  钜荣矿业负责人刘运启介绍,重晶石是一种以硫酸钡为主要成分的非金属矿物原料,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水和酸,可作为油井、气井钻探时的泥浆加重剂,以及油漆、绘画颜料的原料等。

  “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隧道穿过矿区,目前钜荣矿业无法进行开采活动。”刘运启说。

  对此,王文云回应称:凯里环城高速公路穿过凯里市炉山重晶石矿矿区,平面投影上有所重叠,但最近的8号矿体位于高速公路隧道上方北侧,平面距离约22米处,开采高程与高速公路隧道之间的高差约为175米;另一处距离较近的1号矿体,距离高速公路隧道进口的距离约150米。其余矿体与高速公路间均有冲沟和山体阻隔,空间距离均在200米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对该矿权的用益物权并无影响。”王文云说。

  王文云认为:“在矿业公司和我们双方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矿业公司仍然可以进行采矿。”

  对于媒体报道的“逼停合法矿产”问题,王文云称,钜荣矿业从拿到采矿权至今,从未进行过大型生产活动,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也未“逼停”过钜荣矿业的生产活动。

  “反倒是在我们高速公路项目施工中,钜荣矿业于7月17日至23日进行过堵工行为,路障设置至8月16日才解除。”王文云说。

  对此,钜荣矿业在一份向黔东南州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回复函中称:“关于堵工问题,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不愿意按照此前多方共同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得出的结论进行赔偿,我公司只有在我合法的矿山范围内进行矿山基础建设。”

  徐业海表示,高速公路属于线性工程,不可避免存在矿产资源压覆问题,项目也预算了矿产资源压覆补偿资金,确保矿山企业得到合理补偿。但是,高速公路从矿区穿过,不表示一定对矿产资源造成压覆,是否压覆应经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争议三:采矿权出让价300万元,未投入生产评估价何以近5000万元?

  徐业海介绍,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2014年纳入矿产资源设置规划,2016年8月经批准设置并公开挂牌出让,2016年10月挂牌成交,成交价300万元,2017年1月17日颁发《采矿许可证》。

  刘运启说,2018年5月,钜荣矿业向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递交压覆炉山镇重晶石矿的核查申请。

  他告诉记者,同年8月,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涉事部门代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凯里市两高建设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对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压覆损失进行评估。随后,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与钜荣矿业,共同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为矿权资产的评估机构。

  记者发现,2019年1月,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相互影响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载明:

  “贵州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评估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53.21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382.65万元,涉及受影响的总资源量为40.79万吨,按受影响资源量占保有资源储量比例(76.66%)进行分割,则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相互影响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92.85万元。

  “对于该评估结果,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未能达成一致。”刘运启说,2019年9月,黔东南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在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等几方见证下,现场又随机抽取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再次对压覆矿区进行评估。

  12月30日,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与钜荣矿业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K35至K37段压覆区)采矿权评估报告》显示:

  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1号、8号2条矿体距离公路较近,应划分禁采区,压覆资源共计4.9万吨;

  另有7条矿体开采引发地表移动变形对公路影响大,未来无法开采的矿体共计11.72万吨;

  9条矿体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特别是建井阶段挖方及堆石滚落对高速公路影响较大,无法开采矿体资源共计24.17万吨。

  由于上述影响而无法开采的矿体总数为18条,共计40.79万吨重晶石矿资源无法开采,采矿权评估值为4724.70万元。

  “两次评估前的协调会都是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中电建项目公司、钜荣矿业代表等各方均到场。”刘运启说。

  他告诉记者,采矿权价值评估则由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钜荣矿业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来做,“但中电建项目公司对评估结果却不认可,对赔偿一推再推”。

  对此,王文云回应,两次评估报告的协调会中电建项目公司均参与了,报告成果意见征求均做了文函反馈,第一次建议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执行;第二次建议对矿区进行实地勘查与复核。

  “评估报告中公路、矿山相互影响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根据{2010}137号文件规定,补偿范围并未包括矿权开采可能产生的收益,并且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王文云说,“评估公司怎么就评估到4000多万,我就不得而知了。”

  记者查阅现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发现: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

  根据文件规定,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徐业海表示,炉山镇重晶石矿是公开挂牌出让的,是合法矿山。如果高速公路建设确实压覆了该矿,高速公路业主应该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进行补偿。

  “该矿业主虽然办理了部分采矿所需手续,但未取得用地手续,尚未进行实质建设,更没有进行开采”,徐业海说,按照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对该矿山的补偿主要是“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该矿在2016年公开挂牌出让时的成交价是300万元,也就是说2016年市场条件下,该矿所缴的价款是300万元。

  期待矛盾化解:建议成立相应调查组或走司法途径

  徐业海认为,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双方的最大争议在于,高速公路建设压覆了炉山镇重晶石矿多少资源储量以及价值评估是否准确。要解决双方的纠纷,应该以此为出发点。

  “在此项工作中,钜荣矿业的合法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但是国家的补偿资金也不能白白流失。”徐业海说。

  有受访者建议:由贵州省与中电建集团成立相应调查组,并邀请具备资质的评估单位遵循{2010}137号文件精神,对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压覆钜荣矿业旗下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进行准确评估,同时在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协商的条件下,顾及两方的利益,做出让双方满意的调查处理意见。

  “眼看高速公路即将通车,但是赔偿一直没有解决,作为矿主方,我更担心高速公路开通后项目公司走人,届时会增加维权难度。”刘运启说,“我们钜荣矿业的股东一致认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急解决相关争议纠纷。”

  徐业海、王文云则表示,鉴于双方就被压覆资源储量以及压覆补偿价款分歧较大,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裁决。“钜荣矿业负责人刘运启三年来上门找过我很多次,我多次劝他到法院进行起诉,可是他至今仍未采纳此建议。”王文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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