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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26名评标专家 其中11人被判刑
2020-11-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评标专家贾正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评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财物,犯受贿罪,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评标专家郑伦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评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财物,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有期徒刑三年。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近日发布了两则通报公告,一则是《关于贾正等19位评标专家的处理情况通报》,另一则是《关于评标专家龙林彬、廖红、罗通双、王耀荣、云小平、张军、张永川的处理情况通报》,通报了26名违规评标专家的处罚结果。

  《关于贾正等19位评标专家的处理情况通报》显示,同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评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财物,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处罚的评标专家胡桂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评标专家陈希聪、邓丽华、胡荣秀、何早毅、林德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评标专家黄海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评标专家胡增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评标专家蒲茂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评标专家古东,免于刑事处罚。

  评标专家李昌安、廖晓玉、尹克军、张进、周英成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财物。

  评标专家李柯在评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财物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评标专家李志斌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决定取消上述19人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此外,《关于评标专家龙林彬、廖红、罗通双、王耀荣、云小平、张军、张永川的处理情况通报》显示,2020年8月12日,评标专家龙林彬、廖红、罗通双、王耀荣、云小平、张军、张永川在参与攀枝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的情形,情节严重。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禁止上述7人在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业界专家表示,上述案例说明腐败已经侵入评审专家和评审制度。加大反腐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迫在眉睫。评审制度和专家管理制度也需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标的评标制度并未强制要求客观量化评标,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就不应该量化评标。制度给予评标专家的权力过大,主观随意评标处处可见。任何腐败都是盯着权力的,利用权力谋取利益。评标专家权力过大必然被盯上,成为被腐败攻击的对象。

  另一个方面,对评标专家反腐败的力度不够。处罚少了,给那些长期没有受到处罚的违规评标专家一个误导,不认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助长了违规评标。

  该专家建议,新基建下,采用新技术,在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评标方面更大范围和更深的推进,就会缩小需要评标专家主观评审的范围,减少主观决定评标结果的机会。从电子化到数字化,最终必然是智能化。推进智能化评标,减少甚至排除人工主观评标。在客观量化评标标准下,实现评标现场公开、具体评分公开、评标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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