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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再升级,国企改革全面加速
2020-07-23 来源:天强TACTER 

  2020年,备受关注的国企改革迎来高光时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仍是主基调。本文重点梳理了2020年第二季度国有企业改革部分热点领域新政策,以期为读者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趋势和导向提供参考。

  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国企改革全面加速

  热点一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各项方案,相关政策10月底前出台。尽管《三年行动方案》全文还未对外公布,但根据相关信息,目前已透露了《三年行动方案》的三个方面、四个特点及七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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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方面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重要问题:

  (1)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当中去;

  (2)把近年来“1+N”的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

  (3)把这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一些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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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特点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主要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1)突出了抓落实、见行动。紧紧抓住未来三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对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国企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做到可量化、可考核。

  (2)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改革落实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而不是面面俱到。

  (3)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些改革任务单靠某个措施难以奏效,要综合运用多项措施,多管齐下,产生改革综合成效。

  (4)突出攻坚克难打歼灭战。国企改革到今天,剩下的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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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大方向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改革大的方向主要包括: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进一步理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积极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3)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要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

  (4)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引导企业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做强做精主业,特别是发挥国有企业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方面的引领作用,对冲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5)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6)大力推进“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高质量的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未来3年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等细节将进一步明确,将进一步加速国企改革。

  深入推进四批21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改再升级

  热点二

  2020年5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今年会制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深入推进已经公布的四批21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对混合所有制的企业,要尽力探索出建立起有别于一般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的实施意见,以此打造混改政策的升级版,更好地指导面上的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使混改在整个国企国资改革当中能够更好地发挥突破口和“牛鼻子”的作用。

  由此可见,混改仍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年除了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方案会对混改提出新要求,即将出台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预计也会对加快落实混改做出新的部署;因此,今年混改的落实必然进入加速期,不仅改革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改革内容也将从单一的混改,走向以混改为主线、借混改推综改的新阶段。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出台,股权激励将迎新高潮

  热点三

  2019年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框架性、原则性的政策导向,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结合了过往相关政策,梳理总结实践经验,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指导,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精准且清晰的参考。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各方面政策规定,从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要点、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和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梳理、系统集成,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规范逐一明确阐释。

  一是重点介绍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原则及相关要求。

  二是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范围、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激励收益等的内涵要义、政策规定、操作规范进行详细阐释。

  三是从强化公司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考核等方面明确出资人的导向和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价值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将规范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责任追究与特殊情形处理、财务处理和税收规定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了梳理明确。

  五是归纳各级国有股东的职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申报、实施、终止等程序事项予以梳理,并重申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已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在国企改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出台,对推动中央企业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的覆盖面上起到积极作用,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也将促进资本市场释放新的红利。

  2020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之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相信随着下半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国企改革将进入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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