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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初步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2021-01-28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中央车购税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樟树市昌傅镇沪昆高速樟树枢纽西端,与S69樟吉高速、S42东昌高速相交,经宜春市樟树市,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新建复线方案经宜春市袁州区,萍乡市芦溪县、上栗县、安源区、湘东区,终于赣湘省界金鱼石。起点桩号为K815+000,终点桩号为K990+064,里程175.064公里,其中k910+200-k927+100(16.9公里)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和三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重叠,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46.23亿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主要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1米,路线走向与现有沪昆高速公路一致,在宜春城区段采用新建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新建高速公路38.5公里,其余路段均采用两侧加宽方式。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1/100。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初步设计3个标段(CJSJ1、CJSJ2、CJSJ3),勘察设计监理1个标段(RSJ),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标段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CJSJ1 K815+000~K857+200,长约42.2公里(包括辖段内连接线)工程初勘、旧路状况检测评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及其他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含防护栏、标志、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

   (3)环境保护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

  

CJSJ2 1、K857+200~K954+100,长约96.9公里(其中k910+200-k927+100(16.9公里)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和三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重叠段已经实施)(包括辖段内连接线)工程初勘、旧路状况检测评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及其他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含防护栏、标志、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

   (3)环境保护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

   2、全线K815+000~K990+064,长约175.064公里(其中k910+200-k927+100(16.9公里)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和三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重叠段已经实施)(包括连接线)的交通机电工程(含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供电照明工程等)和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及房建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

   3、全线K815+000~K990+064,长约175.064公里(其中k910+200-k927+100(16.9公里)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和三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重叠段已经实施)(包括连接线)相关的专题研究,包括铁路交叉设计方案论证、通航论证、防洪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收林地报批、文物资源评估、放射性评估等。

   4、全线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汇总等。

  

CJSJ3 K954+100~K990+064,长约35.96公里(包括辖段内连接线)工程初勘、旧路状况检测评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及其他工程等);

 

   (2)交通安全设施(含防护栏、标志、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

   (3)环境保护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

  

RSJ 全线K815+000~K990+064,长约175.064公里(其中k910+200-k927+100(16.9公里)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和三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重叠段已经实施)(包括连接线)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监理咨询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从初步设计工作启动到项目建设实施结束,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管理;

 

   2、对地质勘察等外业工作进行监理,对工程设计进行过程监督和技术咨询,对提交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

   3、按照《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4、在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进行监理。

  

2.4服务期限

2.4.1初步设计标段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80天内完成;2.4.2设计监理标段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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