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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6家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被罚款52万元
2021-03-30  

  从甘肃政府采购网获悉,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日前发布了6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丰蕾绿化有限公司、甘肃恒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甘肃天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甘肃景鑫园林有限公司、定西桌盛苗木专业合作社、甘肃绿芝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6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罚。

  根据安财发〔202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省审计厅向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移交了2018-2019年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局)政府采购项目违规线索。经查,2018年6月-2019年8月期间,甘肃丰蕾绿化有限公司参加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局)的安定区关川西路景观带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新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中华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及提升改造项目、定西东湖公园养护管理项目等4个项目投标活动中,甘肃丰蕾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甘肃丰蕾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甘肃丰蕾绿化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以4个项目采购总额(6053115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60531元。

  根据安财发〔2021〕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8年6月-2019年8月期间,甘肃恒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参加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局)的南滨河西路等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关川西路景观带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旧城区行道树养护管理项目、定西广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中华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及提升改造项目、定西东湖公园养护管理项目等6个项目投标活动中,甘肃恒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甘肃恒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甘肃恒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以6个项目采购总额(8342458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83424元。

  根据安财发〔202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8年6月-2019年8月期间,甘肃天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参加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局)的南滨河西路等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关川西路景观带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新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养护管理项目、定西广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路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养护管理项目、定西东湖公园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生态园绿化补植及养护管理项目等7个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甘肃天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甘肃天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以7个项目采购总额(16771115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167711元。

  根据安财发〔202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2018年6月-2019年8月期间,甘肃景鑫园林有限公司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局)的南滨河西路等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旧城区行道树养护管理项目、新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养护管理项目、定西广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安定路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养护管理项目、安定区中华路南段等道路绿化及提升改造项目、安定区生态园绿化补植及养护管理项目等7个项目投标活动中,甘肃景鑫园林有限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甘肃景鑫园林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甘肃景鑫园林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以7个项目采购总额(14703895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147039元。

  根据安财发〔202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8年6月参加安定路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养护管理项目项目,定西桌盛苗木专业合作社与其他按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定西桌盛苗木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供应商的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定西桌盛苗木专业合作社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总额(4917071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49170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9年8月参与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站定西东湖公园养护管理项目投标活动中,甘肃绿芝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依法对相关线索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采购人进行调查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甘肃绿芝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串通投标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甘肃绿芝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总额(1673271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即16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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