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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计量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01-18 来源:国家铁路局 

  计量不仅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柱,还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社会治理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实现国际贸易一体化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技术保障。为加强铁路计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铁路计量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铁路局组织在充分调研,全面梳理各类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及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铁路计量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65号)进行修订,重新印发了《铁路计量管理办法》(国铁科法规〔2020〕60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九章,三十五条,对铁路行业计量的管理职责、计量器具及量值溯源、计量规程规范、计量比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专业计量站、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国家铁路局管理铁路行业计量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制定铁路计量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修订和发布铁路部门计量规程规范,组织制修订和审核铁路国家计量规程规范;组织计量比对和监督检查工作;管理铁路计量技术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铁道评审组;配合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铁路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等,并对铁路计量技术归口单位的职责,铁路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铁专量具新产品确认,计量标准建立,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管理,铁路计量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及宣贯工作,计量比对和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管理范围调整。根据铁路计量工作的实际和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等单位进行计量管理的需要,将管理范围由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调整为铁路用计量器具(包括铁专量具和铁路行业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

  2.管理内容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国家铁路局对计量标准、计量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再进行具体管理。国家铁路局对计量标准和计量人员的具体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日常管理“放”由铁路各单位自主依法管理。

  3.明确职责。根据履职需要,国家铁路局的职责中增加“组织制修订、审核铁路国家计量规程规范”“组织铁专量具计量比对”;进一步明确归口单位的职责范围,增加“负责铁路计量规程规范的技术审核”,删除“铁专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关系确认、铁路计量检定人员技术考核”。

  4.取消人员资质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取消对计量检定员证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将“计量检定人员”修改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

  5.增加计量比对的要求。计量比对是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的有效手段,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开展计量比对工作,依据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增加计量比对章节,对计量比对工作提出要求。

  6.取消《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主要作用为对纳入《目录》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计量人员、计量器具进行管理,本次修订《办法》,计量标准、计量人员具体管理职能已“放”给企业,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范围也调整为铁路用计量器具,不再局限于《目录》中的铁专量具,因此《目录》已失去原来的作用,故取消《目录》。

  7.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国家铁路局将加强铁路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铁路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的计量标准管理、计量人员能力等开展技术检查,并在技术检查过程中积极推动计量比对结果采信。

  《办法》自2020年12月21日起实施,公众可登陆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主页“法规制度”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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