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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1-05-31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和《关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建办标函﹝2019﹞324号)等规定要求,稳步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引导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社会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aojiachu@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造价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7611

  4.传真:010-555973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起草说明:预算消耗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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