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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制,推动设计院生产经营体系变革的第一块骨牌
2021-05-27 来源:天强TACTER 

  设计院,尤其是建筑设计院面临着越来越残酷的市场竞争。如何获取更多的业务?许多设计院希望更多的业务骨干参与到经营环境中,朝着“全员经营”的方向发展。然而,大部分设计院目前仍未摆脱任务导向的思维,仅凭一个口号、几份制度显然无法改变几百人、上千人的日常行为。在帮助某设计院推动组织变革的过程中,天强项目组发现,项目管理制的推行,成为了投入一潭死水中的第一块石头,激起了阵阵涟漪。

  问题

  某建筑设计院历史悠久,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沉浮,目前人员规模稳定在四五百人左右,主要承接民用和工业建筑设计项目。十多年前,设计院已经改制为全民营,也希望在业务上有所突破;然而,改制本身并未触及经营生产体系这一核心问题。或许是这一点留下的隐患,在度过了改制后头十年的平稳发展期后,近年来,随着其传统业务地域内地产投资的快速下滑,设计院的收入、利润连续数年下降。面对此局面,设计院试图调整经营方式,同时在装配式、BIM、 EPC等创新领域发力,但是始终没能取得大的突破。

  如何激发全院数百人的活力,破解这个难局?天强项目组在调研中发现,传统经营生产的体系带来了三大难题,不仅限制了组织的自我学习和发展,而且阻碍了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

  业务来源传统单一。业务主要来自老客户,经营手段多年不变,当市场形势突变,所长调动不了院级或其它所的资源来满足客户需要,反而催生内部的恶性竞争。

  生产院所单打独斗。所之间的经济关系、专业配合方式没有理顺,小项目尚可应付,对综合性、一体化项目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多业务团队认为,原先“设计、机电、专项”三类部门的平行设置造成了谁也不听谁的局面,不利于团队协作。

  项目经理有名无实。虽然部分所已经尝试在所长下设立项目负责人,但实质上,院实行的仍然是所长负责制,项目的承诺人与履约人分离,项目责任主体缺失。而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人事调配权、奖金分配权,无法真正管好一个项目。

  破局

  怎么办?天强项目组在经过多次研讨和内部“会诊”后,提出了如下整体方案:

  1. 转变总部定位,从行政管理机构变为资源平台,同时做实生产所和研究中心“生产单元”和“创新单元”的定位。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设计一系列的组织调整方案和落实制度,将各自的权责及经济关系切分清楚。

  2. 试点并推广业务分院模式,整合小规模的专业所和机电所。各分院以利润责任为中心,消除恶性的内部竞争。重新设计一整套内部经营管理办法,适应调整后的组织结构,例如市场经营相关管理办法、生产分院目标考核责任书等,给予综合分院充分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3. 组织变革实施。项目组帮助院领导层组织内部竞聘,而后任命了新一任经营管理层、分院班子和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按新的经营体系设计并发布了市场经营、项目管理、薪酬考核以及项目经理管理等配套制度。

  反响

  自上而下推行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项目管理方案自下而上收获了最热烈的反响。虽然部分所长并不支持这种“掉份”的变化(由于新的经营方法中,项目经理由院领导任命,无形中削弱了原专业所长的权力,因此部分所长觉得自己以后做项目只是一个项目经理的名分,是“降级”),但是,更多的反应是积极的:项目经理参与培训的热情高涨,原先安排的小班培训教学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周末的培训场场爆满,项目经理们互动、交流、测试、学习氛围浓厚。在这种热烈气氛的带动下,整个院朝着良性竞争的氛围发展。

  项目管理制度的变革犹如第一块骨牌,带动了更多积极的变化。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后,许多所长卸下了事务性的项目工作,投入更多精力到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上来。例如,两位所长经竞聘选拔,成为总院经营层的“新血”;另两位加入到EPC事业部,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总包项目管理人才;一位负责组建创新研究院,培育战略新兴业务,构建企业内部创业机制和平台。

  当原本一潭死水的局面被打破,更多有冲劲、有潜力的人才进入原有的经营和生产管理体系(项目前后,整个院有近百人参与了项目经理的竞聘,占全院人数的五分之一),给整个设计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在项目实施后的四季度,全公司业务量较上年提高了三成以上。

  在组织变革取得了初步的积极反响之后,项目组趁热打铁,在项目核算体系、相关流程和制度设计、薪酬、考核,以及研发与创新建设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设构想,巩固和推广在经营及生产两方面的成果。同时,基于项目过程中建立起的对客户的了解,阶段性地与院管理层进行战略回顾与运行审视,并提供持续的辅助实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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