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4-01-11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和重庆大学共同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 2024 年 1月 20 日前,按附件格式填写后反馈至主编单位。附件请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 陈零笛,电话: 13438218760,邮箱:1846550786@qg.com,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 174 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下载:《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