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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路五年不开挖,能做到吗
2015-04-08 
 “金挖(金华),金挖(金华),经常开挖。”这句俏皮话,意在讽刺金华市区到处修路、像个大工地,老金华常挂在嘴边。不过,以后这种乱开挖、重复开挖道路的行为将会减少。

 近日,金华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金华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今后新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无证施工、野蛮施工都将受到处罚。细则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减少道路开挖

 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油)、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治安监控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封闭小区管线除外。

 按照新出台的规定,金华市区地下管线管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域推进并统筹推进其他区域地下管网建设。

 今后随道路、桥梁、隧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要求综合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竣工。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统筹建设的地下网管,也叫综合管廊(沟),又称共同沟,它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

 形象地说,它就相当于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并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它的好处就是建成后,能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局面,既便于修理,又节省了维修成本,同时避免了对路面重复开挖破坏。

 目前,金义都市新区已经规划建设了一条长约12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全省规模最大。

 无证、野蛮施工将被罚款

 该细则规定,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在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

 另外,无证施工、野蛮施工等行为还将被罚款。

 政府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建好动态台账,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处罚。

 比如,开挖城市道路,建设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施工。首先要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将被叫停,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在开工前,还要拿到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管线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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