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部分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重点公路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进度,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省厅决定组织对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海口市三江至云龙至龙塘至永兴公路和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8月18日至20日。
二、督导检查内容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取项目(标段)、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人员
本次督导检查由厅公路处张福强处长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厅机关3名、省公路管理局2名、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3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参检人员,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厅公路处。
(二)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和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做好迎检准备和协调工作;各被督查项目(标段)应要对照督导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集中备查。
(三)督导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客观、公正、严格对受检单位及项目进行评价,最终形成督导检查报告。
(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加强督导检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人员和受检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五)督导检查人员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联系人:阮永刚;电话:18889996037。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