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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招标
2021-12-10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审,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同意本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黔交规划〔2021〕45号 关于加快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项目发包人为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贵州省三荔高速荔波机场互通处,利用原互通作为荔波北枢纽,向东沿S414(原X918)走廊布线,在水尧乡以西设机场互通与机场路相接,继续向东,途经塘鸭、水扒、茂兰工业园区,在茂兰镇西南处设茂兰互通与茂兰旅游路相接,继续向东南布线,途经力卡、高望,在应昂村设茂兰南互通与S414(原X918)相接,继续向南布线,途经十二索、海荣、才困,在肯甫设肯甫服务区,继续向南布线,止于荔波县洞腊乡大沙坡处,与广西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相接。

  推荐方案全长35.51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次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LHSJ-01:

  1. 主线及所有连接线的路线、路基、路面、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交叉、环保(含声屏障)、水保(含临建设施的勘察设计)、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及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含养护、服务、救援、路政、管理、监控、收费岛亭、天棚等沿线房建)以及绿化及景观工程(含污水处理及噪声污染防治设计、中分带或分离式路基中间带、两侧绿化带、碎落带、路基边坡、取弃土场、立交区、隧道进出口、沿线房建的相应绿化工程及景观)、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负责本标段的航拍工作(包含航拍成图及平面、高程的首级控制测量等)。

  2. 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规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文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含1:2000地形图测绘和控制测量、勘察勘测成果、专题研究成果、设计文件(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做好技术类协调和设计报批涉及的服务工作(含文件报批前置要件准备、专项(题)评估审查及报批等)。

  3. 在初步设计阶段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岸坡稳定性及桥梁隧道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评审通过后的风险评估报告。

  4. BIM建模:根据设计图纸建立三维立体模型,围绕建设应用需求制定BIM应用总体目标、阶段目标,通过对数据的整合、校对、处理、分析,为项目各个阶段提供数据支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BIM建模和BIM项目管理平台搭建及建设期的运维等。

  5. 后期服务阶段:项目建设期设计单位需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负责项目开工至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整理以及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设计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按照环保及水保的验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项目建成前编制完成《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经建设单位评审同意后的成果手册;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审计、交竣工期间设计部分的资料提交等工作。

  6. 本项目专题报告和要件编制及报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文物调查、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含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正式用地等。

  LHSJ-02:

  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和勘察设计咨询,并代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审查工作。

  2.4 服务期限

  LHSJ-0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其中勘察设计周期预计为300天,初步设计周期为12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80天。

  LHSJ-0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应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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