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省林业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结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1〕109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上述11个部门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行有效(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共保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文件133件,修订文件11件,废止文件2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