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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023-01-31 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一、项目重点摘要

项目名称 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类型 扩容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类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线全长122.41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主线设桥梁40429.46米/91座,其中特大桥18272米/13座,大中桥22157.46米/78座,隧道19522.5米/10座,互通立交15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及超限超载检测站3处,主线占用土地14769.35亩。

   新建连接线6条46.32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桥梁4270米/20座,隧道4363米/1座,互通立交4座,连接线占用土地4386.6亩。

   项目总投资

批复概算总投资:本工程批复概算总金额约3186446.9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6029.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04682.35万元,平均每公里建筑安装工程费18009.90万元。

   PPP测算总投资: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9%下浮(该建安费下浮假设仅用于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的测算,与实际投资无关)后,PPP项目测算总投资为2952665.4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06260.9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8575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13.95万元,预备费133846.39万元,建设期利息141891.25万元。

   资本金比例及金额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具体比例根据项目融资需要确定。

   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股权比例为49%:51%。

实施机构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ROT方式运作

   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3年(36个月),自本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30年,自交工日起至项目期满移交之日止。PPP项目合同对合作期调整或提前终止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报机制 1.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方不回购投资本金,不承担投资本金损失,不承担最低收益。

   2.“可行性缺口补助基准值”指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前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数值,初始值为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报价,在里程费改革落地实施后适时根据可行性缺口补助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且政府方有权根据合作期内项目获得国家、省和地方各类补贴等情况对基准值进行调整。

   3.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并向项目公司拨付。

风险分配 1.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风险主要由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方承担;

   2.因政府方提出提高项目设计标准,调整局部路线方案、增加互通立交数量等设计变更要求导致项目最终总投资增加和因政府方要求变更和修改运营服务要求而导致的运营成本增加风险主要由政府方承担;

   3.本级政府不可控的法律变更风险由双方合理共担,本级政府可控的法律变更风险主要由政府方承担;

   4.交通量波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合理共担。

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包括建设期绩效评价和运营期绩效评价。建设期以车购税资金实际到位额度为基数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计算扣款额,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与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100%挂钩。评价结果作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的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区位

  本项目采用新建复线扩容方案建设,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于陵水县南平居,起点桩号K1+800,接规划的G98环岛高速公路万宁至陵水段扩容工程,经陵水县隆广镇,保亭县三道镇、南林乡,三亚市高峰乡、育才镇、崖州区北,乐东县九所镇北,止于乐东县利国镇北,接G9811海口至三亚高速公路,终点桩号C3K123+866.626,全长约122.415公里;同步建设陵水、英州、吉阳、亚龙湾北、火车站、南山6条连接线,共长约46.323公里。

  1.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线全长122.41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主线设桥梁40429.46米/91座,其中特大桥18272米/13座,大中桥22157.46米/78座,隧道19522.5米/10座,互通立交15座,服务区3处, 养护工区及超限超载检测站3处, 主线占用土地14769.35亩。新建连接线6条46.32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桥梁4270米/20座,隧道4363米/1座,互通立交4座,连接线占用土地4386.6亩。

  1.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约3186446.9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6029.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04682.35万元,平均每公里建筑安装工程费18009.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三年,各年度投资比例为30%、40%、30%。

  1.4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3年(即36个月),自本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30年,自交工日起至项目期满移交之日止。无论建设期延长或缩短,运营期维持30年不变,相应调整项目合作期。PPP项目合同对项目运营期调整、合作期调整或提前终止另有约定的除外。

  1.5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ROT”的运作方式。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优秀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0)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方不回购投资本金,不承担投资本金损失,不承担最低收益。

  1.7项目合作范围

  本项目合作范围为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海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设施经营,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和配套的服务区、广告等服务业务,并享有获取服务区、广告等其他非里程费收益、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及在里程费改革后获取该项目对应里程费收入的权利。

  1.8项目产出说明

  本项目产出包括项目工程产出、运营养护管理产出和公共效益产出。

  (1)项目工程产出

  项目工程产出为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项目主线全长约122.415公里。主线设桥梁40429.46米/91座,其中特大桥18272米/13座,大中桥22157.46米/78座,隧道19522.5米/10座,互通立交15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及超限超载检测站3处。新建连接线6条46.323公里,设桥梁4270米/20座,隧道4363米/1座,互通立交4座。

  (2)运营养护管理产出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对建设内容进行运营维护,提供符合相关运维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为公众提供安全、快速、便捷、低碳的出行服务。项目公司按照行业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PPP项目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主要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和养护、沿线绿化、边坡安全防护、服务区便捷服务、服务区加油和充电、旅途休息等公共服务,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0),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公共服务。

  (3)公共效益产出

  本项目建设有助于增强国防交通保障功能,促进“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落实海南省自贸区(港)建设规划。本项目将有效串联“大三亚”一体化综合经济圈三亚、陵水、保亭及乐东四个市县,沿线经过众多旅游景区及风景名胜区,对促进“大三亚”一体化旅游经济圈快速发展及琼南地区“一市三县”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项目建设对完善海南省高速公路网,缓解G98环岛高速公路三亚段交通拥堵的现状,提升海南省及三亚市干线公路运输效率,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一体化快速交通体系有重要意义。

  2采购需求

  2.1本次采购范围是采购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可以不再进行二次招标,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款。

  2.2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海南省人民政府授权采购人(即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按照投资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依法与政府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海南省人民政府授权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和配套的服务区、广告等服务业务,并享有获取服务区、广告等其他非里程费经营收益、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及在里程费改革后获取该项目对应里程费收入的权利。项目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合作期届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2.3本项目资本金总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具体比例根据项目融资需要确定。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股权比例为49%:5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0322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3楼308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12008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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