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16名评标专家“坐地起价”被处罚!
2021-02-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近期发布了一则公告:整顿少数评标专家因评标劳务报酬问题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情况。暂停评标专家周开芳参与评标6个月,暂停郑明强、李家军、蒋丽光、唐晔、刘芳、张琴、杨龙军、郑波、姜孝均、易树鸿和宋帆11名评标专家参与评标2个月,给予袁照蓉、熊焱、张际红、杜正洪4名评标专家通报批评。

  为什么做出如上处理呢?原来是2020年以来,涉事评标专家在费用结算时,对按规定标准给予的评审费不满而讨价还价、收取超过标准的评审费、拒接按标准领取评审费甚至发生个别专家在交易中心公共场合争吵等行为,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公共资源交易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据了解,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因评标劳务报酬问题多次发生争议,尤其是8月份政府采购有关项目评标中竞连续发生四起。

  该事情一出,不少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透露,只要有项目评审,每次都能遇到专家现场要求提高评审费的事件发生。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间3个多小时要求发放每位专家评审费用1800元。更有甚者,在评审现场要求支付高达上万元的评审费……这样的例子还有太多。

  据悉,在不少采购活动中,专家要求劳务费按照更高的标准进行发放,如不按照专家意愿增加劳务费,将出现专家拒签、不离场、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故意对采购文件“找茬”等现象,导致代理机构的工作难以顺利进行。甚至有的专家利用“代理机构怕废标,担心因为废标导致项目进度或工期拖延,遭到采购人埋怨、被采购人质疑其专业水平,重新采购或重新评审增加各种成本……”,经常肆无忌惮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

  对于治理专家“坐地起价”的问题,某市财政局负责人认为,要两方面看待此问题,一方面,因为现在专家评审费较低,没有考虑税收、路途交通费、路途占用时间等因素这就导致专家对评审费不满意。因此,需要进一步量化专家费标准。另一方面,有些领域专家数量少,需跨地、州政府抽取,由于评审费没有考虑交通费用,路途时间成本,住宿费用,专家拒绝,造成专家抽取过于集中,不利用廉政,影响评标公平。加强专家职业道德,对专家培训考核。也可以在入库时要求专家填写承诺书,认可专家评审费用标准后才允许入库。

  还有业界人士认为,应当规范评审费的支付,严格遵循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另外,还可以从政策保障、预算管理、支付渠道、代扣个税方面入手,强化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形成了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统一支付管理渠道。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